(一) 場地租借方式
- 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時至12時、13時至16時50分)提供各類教室、集會堂及體育館租借繳費。
- 場地開放時間:
(1)各類教室:除元旦、農曆除夕至初三、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不開放使用,其餘正常營業。營業時間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18時至22時。
(2)集會堂:除元旦、農曆除夕至初三、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不開放使用,其餘正常營業。營業時間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18時至22時。
(3)體育館:除每月第1週星期一、元旦、農曆除夕至初三、清明節及國慶日,不開放使用,其餘正常營業。營業時間為6時至22時供羽球場使用,但每週三、五18時至22時供籃球場使用。
(4)民生社區中心112年休館統整及民生社區中心113年休館統整 - 另可利用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公有場地租借。
- 附件下載:
(1)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2) 1101016調收費公告 1101016生效調整收費 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場地收費基準(連結民政局) 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場地收費基準(連結法規會)
(3) 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遺留物作業規定.pdf
(二)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