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第十屆第一次定期大會工作報告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議會報告資料起訖日期: 開始: 2006-07-01
結束: 2006-12-31 資料更新日期: 2007-02-27 專 責 人 員: 葉淑之 職 稱: 股長 電 話: 27208889分機1101 電 子 信 箱 : yeh0809@civil.tcg.gov.tw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工作報告
(9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壹、區里行政業務
一、輿情通報:
各區公所透過輿情通報系統通報案件共計865件,轉報市府其他局處處理者有74件。
二、區志編纂:
完成本市中山、內湖及文山等三區區志編纂作業;南港區刻依計畫執行中,已完成期初報告。
三、地方文史蒐錄工作:
本局95年度編列「配合各區蒐錄地方文史相關資料費用」每區新臺幣5萬4,000元。各區均積極辦理地方文史資料蒐錄工作,例如士林區(編寫區志-人物篇)、中正區(編寫區志-政事篇、經濟篇)及大安區(編寫區志-政事篇、經濟篇)等,使區志建立之基礎資料更為紮實。
四、禽流感防疫作為兵棋推演模擬演練:
95年7月26日參演本府95年度「禽流感C級大流行桌上演練」,並於11月30日配合行政院全國防治新型流感作為,參演「白鷺鷥3號:流感大流行處置應變演習」,透過半預警式之兵棋推演,針對相關處置狀況執行因應作為。
五、因應颱洪災害辦理災防整備工作:
於95年7月12日至14日、7月24日至25日及8月9日至10日,先後因應「碧利斯颱風」、「凱米颱風」及「桑美颱風」依序侵臺,進駐本市市級災害應變中心指導各區災害應變中心進行相關災前整備、居家安全宣導及災情通報等工作。
六、市長與民有約:(95年7月至95年12月)
市長與民有約活動共計辦理中山、大同、中正、萬華、大安及文山等6場次,共計約見16件。惟其中萬華、大安及文山等3區因陳情人於會前會時全部同意撤銷故未辦理正式約見。
七、市容查報:
(一)95年度7月至12月市容查報案件共計查報4萬8,841件,其中民眾查報件數2,318件,里幹事查報件數4萬7,128件。
(二)為強化市容查報功能,配合無線寬頻之建置,特新增「市容查報PDA版」,並於95年度9月正式上線啟用。
八、推動城鄉交流:
(一)95年7月19日、20日由本局鍾前局長則良率該局業務人員及各區公所防災承辦人員共計36名,參訪南投縣政府、及埔里、國姓等鄉鎮,實地參觀災後復原及重建之情形及座談交換工作心得,並建立雙方爾後跨區域相互支援協助之機制與默契。
(二)國姓鄉林鄉長福峰偕同縣議員、鄉民代表及鄉公所主管於95年8月5日至本市參訪,雙方建立良好互動合作模式。
(三)彰化縣政府卓縣長伯源率同副縣長及各局處主管人員於95年8月9日參訪本府及拜會市長,就參訪議題與本府各相關局處分組座談,交換工作經驗。
(四)本市各區公所推動城鄉交流,就不同層面進行交流觀摩,並建立彼此深厚的情誼,對日後互助合作的推展助益甚大,12個區公所皆辦理完成。
貳、區里自治業務
一、賡續推動「社區環境改造計畫」:
本局95年度編列4,413萬餘元推動社區環境改造計畫,經廣徵提案,共順利甄選20座鄰里公園,彙整為19件合約,各案經徵求專業團隊、規劃設計、辦理3次社區說明會、期中審查、期末審查及圖說審查,完成規劃為具有當地特色,塑造優質、生態及生活記憶兼具之公共空間,達成環境永續經營之目標,並將於96年度完成公園改造工程。另94年度規劃之19件鄰里公園改造工程案均於95年12月底前如期完工並驗收結案。
二、里民活動空間管理:
推動「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以鼓勵里民活用公共空間,促進里自治管理。「臺北巿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自89年6月底巿議會審議通過施行迄今,全巿至95年12月底計有217里申請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加上本巿設置之區民活動中心154處,全巿里民活動處所計371處,另申請臨時里民活動場所亦有357次,可紓解本巿各里活動場所不足之需求。
三、推動設置公民會館:
為發展各行政區之特色,以活化地區文化,提昇區民對地方認同,促進地區民眾參與,提供市民參與公共生活之場所,至95年12月止公民會館已完工啓用者計有北投、文山、大同、信義、中正、士林區公民會館(其中士林區公民會館係於95年7月29日完工,95年12月1日落成啓用);另興建中之中山公民會館於95年2月13日開工,目前施工中,預計96年底完工啓用。
四、辦理「市長向基層里長請益之旅」:
為聽取基層心聲,全市449里分25場次(自94年9月5日起至95年8月22日止)辦理,其中95年下半年辦理南港、文山及內湖三區共計5場次。
五、民生社區中心開辦研習班及場地抽籤作業:
95年下半年研習課程總計開設30班,招生名額計854人,較預估之600人多出254人。另95年12月5、6日辦理96年上半年場地租借抽籤作業。
參、宗教禮俗業務
一、受理宗教(祠)財團法人設立變更及寺廟登記:
輔導辦理宗教(祠)財團法人設立變更許可計306家,寺廟登記(變動登記)計269家。
二、輔導查核宗教財團法人財務:
委託會計師審查宗教財團法人財務報表並針對財務報核缺失進行輔導,於95年3月14日至12月22日每週二、四由專業會計人員進駐本局協助輔導財團法人業務之正常運作。
三、聯合稽查本市未登記宗教場所:
95年8月3日至95年8月15日聯合稽查本市未立案宗教活動場所,總計稽查25家未立案宗教活動場所。
四、辦理改善民俗、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績優單位表揚活動:
於95年8月10日假臺北國泰金融會議廳辦理表揚活動,計表揚39個績優宗教團體及15個改善民俗績優單位及個人。
五、發行宗教季刊:
95年9月20日以「宗教信仰之飲食觀」為專題發行第10期刊物3,000本。95年12月20日以「宗教與環保」為專題發行第11期刊物3,000本。
六、發行臺北市寺廟神佛源流圖書計2,000本。
七、辦理「94年績優調解委員表揚大會暨第13屆調解委員感謝餐會」:
95年7月27日以公開儀式表揚績優調解委員,並以舉辦餐會方式表達本局對於第13屆調解委員感謝之意。
八、推動市民法律諮詢服務:
自95年1月1日由本市各區公所設置諮詢室,邀請律師公會推派百餘位律師進駐各區公所於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義務提供「市民法律諮詢服務」,市民可就近採現場掛號或電話預約方式接受該項服務。「市民法律諮詢服務」並與各區調解業務配合轉介,增進排解紛爭、疏解訟源之效;截至95年12月31日止,計提供1萬4,922位市民法律諮詢服務,績效卓著。
九、辦理臺北市聯合婚禮:
(一)95年7月15日辦理「 Aloha!臺北夏之戀」聯合婚禮,計56對新人參加。
(二)95年10月10日辦理「踩在羅曼蒂克的永恆」聯合婚禮,計272對新人參加。
(三)95年11月25日辦理「劃過愛情海的幸福弧度」聯合婚禮,計171對新人參加。
十、95年9月1日假本市軍人公墓舉行秋祭入祀典禮,入祀忠烈祠烈士為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故副工程師陳烽耀先生。
十一、95年全國孝行獎選拔:
全國孝行模範選拔本市人選歷經本市各機關團體踴躍推薦,由本局辦理訪查、初審,薦送中華民國95年全國孝行獎決選會議審議通過本市孝行楷模計李秀春等7名、教忠教孝團體台北護國延平宮及清寒獎助金謝佩妤等3名。
十二、辦理「傑出市民遴選與表揚活動」:
本年度傑出市民毛葆慶、徐福全、陳根茂、葉昌嶽及王迎珠等5位,於95年12月13日辦理表揚活動。
十三、中元普渡祭典集中焚燒金銀紙錢:
95年7月25日至95年8月23日,積極宣導本市各寺廟、神壇、市場、公寓大廈等團體與民眾參與中元普渡祭典集中焚燒金銀紙錢活動,共同創造了一個新紀錄─集中焚燒金銀紙錢總量高達437.62公噸,相較94年度374.22公噸,成長63.4公噸。
十四、各區基層藝文活動執行:
95年7月至95年12月計辦理南港區「南港桂花節」、大同區「大稻埕巡禮─大同再現」、中正區「歷史復活節」、松山區「松山偶戲節」、中山區「中山文化季」、士林區「士林國際文化節」等5場次基層藝文活動,帶動各區民俗藝術傳承及地方文化產業之發展。
十五、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
舉辦祭祖、中秋、冬至、民俗文物展示等系列活動,並於館內栽種香草、櫻樹、荷花等及規劃停車場,除美化庭園,並增進觀光價值。
十六、NGO論壇:
95年10月14至15日於NGO會館辦理民俗薪傳專題紀錄片展及「民俗薪傳與發展專題講座」,邀請專家學者及資深文史工作者發表或帶領市民進行本市民俗薪傳議題之研討及參訪,強化會館與 NGO團體及市民的互動。
十七、城鄉會館系列活動:
95年9月24日至10月22日辦理「臺灣獅藝特展」、「將?十工藝」宗教藝術特展,透過靜態展覽方式讓市民瞭解移民信仰軌跡及傳統民俗藝陣薪傳之美。
十八、2006同志公民運動:
95年9月17日至95年10月22日止,計辦理3場公共論壇、亞洲同志藝文展、教師研習營等活動,並編印認識同志手冊,使市民透過不同面向認識同志文化。
十九、與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財團法人台北市臺灣省城隍廟、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等共同辦理「宗教藝陣嘉年華系列活動」,提昇宗教精神文化:
95年9月24日起至95年10月3日結合北臺灣八縣市辦理「北臺灣媽祖文化節」、「請媽祖.迎尪公~為台北地區農業祈福」、95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於市府一樓中庭辦理「將?十工藝」宗教藝陣展示、95年10月20日於保安宮辦理民俗薪傳與發展專題講座、95年10月21至22日於市民廣場及省城隍廟辦理「藝陣會師迎城隍」、「全國大會師」及藝陣展演等宗教民俗活動及95年10月25日於省城隍廟辦理省城隍祀典三獻大典,活動期間計吸引20萬人次民眾參與。
二十、辦理重要國家節慶國旗插掛:
95年10月7日至95年10月28日(國慶日及臺灣光復節)、95年12月22日至96年1月4日(行憲紀念日至開國紀念日期間),於本市重要道路綠地、聯外橋樑暨人行陸橋等地點懸掛國旗萬面,營造國旗飄揚,全民歡騰之慶祝氛圍。
二十一、全民守時運動:
為導正近來國人喜慶宴客多未準時開席之社會風氣,本局推動「全民守時運動─獎勵市民宴客準時開席」,公開獎勵報名參加宴會準時開席運動且通過查證之民眾。
95年度計有103件通過查證,並安排於市政會議公開頒獎。
肆、戶政業務
一、賡續提供「戶政便民工作站」便民服務:
各區戶政事務所擇派人員,依排定日程於社區及人潮聚集捷運站等服務地點,受理各項戶政業務,方便民眾就近辦理。本市共設有17個便民工作站,95年7月至12月共計受理9萬2,660件。
二、賡續提供「戶政巡迴服務車」巡迴服務:
自91年4月1日起啟用戶政巡迴服務車,進入本市偏遠地區,提供機動性服務。平時除作為機動的戶政工作站外,亦可協助區級災害防救系統,進行防災廣播,並可至特定地點供民眾就近辦理戶籍業務相關事項。截至95年12月31日止,共計受理1,235件。
三、辦理本市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工作
(一)由於本市換證人口數眾多,又屬工商業高度發展之都會型態,為提供市民更便利之換證服務,自94年12月21日起,本市配合內政部辦理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各戶政事務所每日(含週六、日)安排人員下里、夜間延長服務至8時、每週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加班服務,俾便市民辦理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於95年12月31日,即全面換證最後1日,全日加班受理市民換發新證。此外,對於傷病昏迷、植物人、年邁、嚴重身心障礙確實無法外出或不能行走者,提供到府服務或行政協助等便民措施。另為服務市民,亦提供市民辦理換證時之照相服務,截至95年12月31日止,到府服務案件共有1萬9,696件,行政協助共6,440件,另戶政事務所提供照相服務計7,009人次。
(二)截至95年12月31日止,本市總換證人口數為218萬5,517人,已製作201萬8,160張新證,製證率為92.34%,已發出200萬6,657張新證,發證率為91.82%。
四、國籍歸化測試:
依國籍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應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內政部於95年1月1日起委由各縣(市)政府辦理歸化測試。
本市分別於95年1月22日、4月16日、7月16日及11月19日假新移民會館辦理國籍歸化測試,95年參加測試計有171人。
五、辦理戶政案例研討:
透過各項戶政案例之研討,提供各所特殊個案交流討論機會,累積實務經驗,藉以統一各所作業標準,並加強最新法令宣導,以提高戶政服務效能,惟因應戶所辦理全面換證,95年度共辦理1次案例研討,包括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及監護等9件相關案例,該次參加同仁共計51人。
六、落實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
(一)成立本府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工作小組:
本局於93年11月25日結合社會局、勞工局、教育局、 衛生局、警察局、交通局、新聞處、公訓中心、秘書處、主計處及文化局等機關組成,並針對特定議題邀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及專家學者諮詢研討, 95年度下半年7月及10月共召開2次工作小組會議。
(二)辦理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及各類研習課程:
本局95年下半年共辦理新移民生活成長營及各類研習課程共17班:
1.新移民生活成長營:為協助新移民儘速融入臺灣社會,95年下半年開辦及正在進行中之新移民生活成長營8班(外籍6班;大陸2班),分由松山、信義、大安、中正、萬華、北投區戶政事務所及士林區公所辦理,總計招收學員366人。
2.開辦新移民母國語言研習班:為增進跨文化了解,賡續開辦新移民母國迉研習班,分別由中山及文山區第二戶政事務所辦理越南語及印尼語各1班,共招收68名學員。
3.定期開辦國臺語研習班:為使新移民及早適應臺灣生活,本局特開辦國語及臺語研習班,其中國語研習班於95年上半年開班並結束課程,95年下半年開設臺語研習班共計4班,分別由大同戶所及士林區公所辦理,共計招收145名學員。
4.辦理新移民表演工作坊:為協助新移民發揮表演專長,開辦表演工作坊舞蹈班1班,學員共計28名。
5.開辦新移民電腦研習班:開辦新移民電腦研習班2班,由士林戶政所辦理,以協助新移民熟練電腦基本操作,加強生活技能,共計招收學員48名。
(三)於本市東西兩區分別成立「臺北市新移民會館」 (南港區及萬華區):
1、有鑑於本市新移民人數日益增多,本局於94年2月26日成立全國首座新移民會館(南港區)(八德路4段768之1號),更於95年6月11日成立第2座新移民會館(萬華區)(臺北市長沙街2段171號),以造福更多新移民朋友,打造健康及友善的臺北城市。
2、新移民會館(南港區)自94年2月26日成立至95年12月31日止,總計共有1萬3,494人次參觀或使用本館(平均每月約613人次);新移民會館(萬華區)自95年6月11日成立至95年12月31日止,總計共有7,849人次參觀或使用本館(平均每月約1,121人次)。2座新移民會館平均每月參觀使用人數為970人。
3、為提供新移民語言無障礙之服務,會館除訂閱大陸、越語、泰語、印尼語及英語報章雜誌外,更有24小時電話服務(下午5點至隔日上午9點提供電話語音服務及留言功能),並於週二至週日安排多國語通譯人員諮詢:
(1)越南語:週二至週日(早上-南港館;下午-萬華館)。
(2)印尼語:週二、週四及週日(早上-萬華館;下午-南港館)。
(3)泰語:週三、週六(早上-萬華館;下午-南港館)。
(4)英語:週五(早上-萬華館;下午-南港館)。
(四) 辦理「2006新移民文化節-他『香』遇故知」活動:
本局於95年10月1日辦理「2006新移民文化節-他『香』遇故知」活動,活動以新移民之香料美食為主,現場除有越南、印尼、泰國等異國美食園遊會外,還有北臺7縣市新移民歌唱及舞蹈決賽,以及東南亞民俗表演等精采內容,期與市民朋友共創一個多元豐富的臺北城,活動並邀請新移民家屬來臺共度中秋佳節,希望讓他們了解新移民在臺生活狀況以及政府對他們的照顧,並見證臺北市政府多年來在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投注的心力及成果。
伍、孔廟經營與管理
一、辦理「95年臺北孔廟空間再造暨行銷計畫」:
為了讓更多人走進孔廟,看(聽)見儒學文化之美,真正體會儒學歷史空間情境,並塑造北大同寓教於樂的文化觀光資源。本市孔廟95年藉由空間配置及導覽動線之規劃再造,提供一個完整的儒學文化交流平臺;再造國內外遊客對儒家文化之認知與新象。
本案完成再造計畫內容包含:建置孔廟「遊客服務中心、文物展示室、多媒體導覽室」多功能空間及「儒學特色網站」、「園區導覽指標服務系統」、「語音導覽」、「影片介紹」等多項軟體配套解說內容。尤其整體園區以中、英、日、韓四國語言導覽,已提升國際化的服務品質。
二、辦理「陳維英老師入祀臺北弘道祠」:
為弘揚孔子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及活化孔廟祭典,注入現代教育意義,自民國93年底起,歷經6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1次公聽會、4次審議會議,於95年由作育英才無數、提倡文風、崇尚儒教之大龍峒陳維英老師,獲審議通過入祀臺北市弘道祠。
95年9月23日辦理入祀活動,儀程分為陳悅記老師府家祭、踩街(與大龍峒鄉親分享榮耀)及入祀典禮三大部分,本活動結合在地化意義,深獲各界及媒體肯定。
三、辦理紀念至聖先師孔子誕辰2556週年釋奠典禮:
95年9月28日清晨6時於大龍峒臺北孔廟以隆重古禮進行祭孔大典,由馬前市長擔任正獻官,本局前局長鍾則良擔任糾儀官,另9位貴賓分別擔任東西配、東西哲、東西廡先賢先儒之分獻官,另特別邀請來自香港、越南、韓國及日本代表參與這深具傳統歷史價值的國家祭典,此外丹麥辦事處、紐西蘭辦事處及以色列辦事處均派代表參加觀禮,並有來自日本道德科學研究會及大阪論語會,美國學校師生、交換學生及本地市民大眾約計1,750名參加盛會。
四、辦理「2006年大龍峒文化季」系列活動:
為使大龍峒文化園區新風貌得以展現,營造大龍峒文化園區為儒學重鎮的風采,本市孔廟自95年9月至12月結合社會資源於孔廟園區及六藝廣場規劃辦理一系列結合「廟—孔廟、學—大龍國小、宮—保安宮」的「2006年大龍峒文化季系列活動」。
內容除了9月23日陳維英老師入祀弘道祠及文物展、9月28日釋奠典禮暨文化園遊會外,亦包括:9月29日孔廟同學會、10月6日與孔子一起賞月、10月份各級學校攜手秋遊孔廟、10月15日至11月15日發現孔廟之美—攝影繪畫徵稿比賽、11月份每週六下午傳藝大鬥陣、12月16日創藝文化派對。活動期間持續三個月,結合期間節慶:教師節、中秋節、耶誕節以及期間週末,以節慶活動方式,帶動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市民對於大龍峒文化園區將有嶄新印象與認識,大龍峒也將成為臺北新興文化觀光園區。
五、辦理臺北孔廟三級古蹟修復工程:
為保存文化資產,並振興北大同文化園區古蹟特色資源,籌編95至97連續3年預算辦理本修復工程,95年委由建築師規劃設計,並請文化古蹟之專家學者嚴謹審查,已完成細部設計審查並函請本府文化局審查,96年將持續辦理工程發包修復事宜。
六、賡續辦理各項經典研習及藝文推廣活動:
(一)暑期辦理「臺北市孔廟2006年新移民(含海外歸國華僑)親子讀經夏令營」、「佾生研習營」、「95年度禮生研習營」、「暑期書法研習班」。
(二)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四書章句講習班」、「大家來寫書法」、「南管曲藝研習班」、「南管雅樂」。
(三)經典文化的傳承與推廣辦理「臺北孔廟親子讀經班」、「臺北孔廟河洛漢詩班」。
七、組成導覽團隊:
為擴充服務層面,提高服務品質,推廣各項儒學活動的人力及效益,本市今(95)年招募文化志工22名、小小解說員10名,擔任遊客及民眾一般諮詢、園區導覽解說、教育推廣及儒學活動業務支援等服務事項。
陸、民政行銷
一、賡續發行「民政報報」雙月刊:
由本局成立「民政雙月刊」編輯小組,於8月、10月、12月發行第8至10期,每期3萬份,分送至各區、里鄰,提供民政資訊及政策宣導、績優人員公開表揚及民政人員發表心聲之園地。
二、賡續製作「臺北大不同」節目:
為擴大宣導民政相關訊息,邟?4年成立「民政廣播團隊」行銷健康臺北城,於臺北電臺FM93.1製作(臺北大不同)節目,播出時間為每週日下午4點,透過臺北電臺,向市民介紹臺北大不同之處,提供各項知性及感性的議題探討並成為民政人員發聲管道,讓民政團隊更接近市民生活。
三、賡續辦理民政團隊為民服務禮貌競賽活動:
本局自94年11月15日至95年12月31日擴大辦理「民政團隊為民服務禮貌競賽活動」,希望將「以民為尊,顧客導向」的為民服務理念,內化至每個民政團隊成員心中而具體顯露。95年下半年共計有458人接受表揚,展現本團隊高標準優質服務。
四、本局獲第8 屆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落實品質研發」,為本府唯一得獎機關:
由於民政團隊的努力,本局、文山區公所、萬華第一暨第二戶政事務所,獲得本府推薦參加行政院服務品質獎,並獲入圍。全國總計909個機關被推薦參獎初評,經書面、實地考核複評,計有31個機關得獎,本局獲第8 屆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落實品質研發」,為本府唯一得獎機關。 一、推動里鄰關懷服務:
透過里鄰長訪視住戶,對於新遷入臺北市之市民,提供本市相關政策及生活資訊;對於新生兒父母,提供出生登記、照顧新生兒等切身資訊;對於結婚的市民,除獻上祝福外,提供適合的資訊或轉介相關的諮詢窗口;另代表慰問遭逢變故的家屬,提供相關資訊,尤其是協助弱勢族群的市民,爭取社福補助及轉介免費的法律諮詢等,期能藉由一系列的措施,給予市民適時、在地、客製化的關心與服務。
二、辦理臺北節慶及民俗采風嘉年華:
(一)辦理「2007臺北燈節」等各項節慶。
(二)舉辦國際觀光宗教節。
(三)舉辦「臺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臺北市城鄉會館」及「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系列活動。
三、凝聚居民意識,推動主題性及友善空間的營造與整合:
(一)提升公民會館使用效能並擇定公民會館試辦創新經營管理方式以為其他公民會館參採。
(二)推動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提供市民活動空間,辦理休閒康樂藝文活動。
(三)活化區民活動中心,依據本市154處區民活動中心全面體檢結果,分類逐年辦理改善,提供市民優質的社區生活環境。
四、推動區公所社政、健保業務合併:
由本局召集各區公所研商執行方案,再由區公所增設軟體設備,辦理承辦人員教育訓練,並重新規劃辦公場所及櫃檯,俟承辦人員訓練成果驗收後,正式合併服務並受理民眾申辦案件。
五、辦理本局外館暨所屬戶政事務所、區公所等志工之擴大招募、集訓與結合運用。
六、辦理里鄰長工作講習:
推動友善里鄰生活環境,辦理公民養成訓練,增進里鄰長參與公共事務知能。
七、推動「社區防災,防災社區」工作:
為落實全方位的都市防災系統,將適時檢討強化市級與區級災害防救任務編組,建立鄰里居民災害自救組織,並加強民眾災害自救能力與知識。
八、落實端正禮俗政策:
(一)規劃辦理主題式聯合婚禮系列活動。
(二)賡續辦理集中焚燒金銀紙錢,並推廣「香枝紙錢減量」。
(三)辦理「全民守時運動─獎勵市民宴客準時開席」。
九、推動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創造地方吸引力:
透過市民參與挖掘地方特色,進行跨部門的資源整合,重新包裝設計代表各區的精神象徵,如區旗、區徽等。從生活面出發,設計各區主題活動,並推動活動零垃圾,帶動各區民俗藝術傳承及地方文化產業之發展。
十、辦理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造冊工作:
第七屆立法委員預計於本(96)年12月舉行,本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選舉人名冊造冊等相關工作。
十一、持續推動儒學文化、永續傳承:
(一)辦理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2557週年釋奠典
禮。
(二)辦理2007年大龍峒文化季系列活動,讓大龍峒愈來愈精彩。
(三)推廣經典導讀,傳承中華文化。
(四)結合儒學推動團體舉辦社區建設論壇;協調大學院校合作,成立儒學研究所。
十二、賡續推動民生社區中心營運管理、 開辦技藝研習班並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
十三、賡續辦理社區環境改造計畫,推動市民參與,改善老舊社區環境,辦理社區環境-鄰里公園、鄰里公共空間改造,提昇里鄰公共空間環境,創造優質生活環境。
十四、辦理績優調解委員、傑出市民及改善民俗績優單位表揚活動。
十五、賡續推動市民法律諮詢服務。
十六、辦理「2007同志公民運動」系列活動。
十七、推動戶籍行政跨縣市支援體系。
十八、加強民政行銷:
推行「民政團隊為民服務禮貌」活動、辦理服務禮儀訓練,提升區戶政為民服務品質;發行民政報報,製作「臺北大不同」節目,行銷民政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