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傑出市民申請方式:
歡迎各行各業人士踴躍推薦,只要是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可以經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本市傑出市民遴選:
(一)發明或著作,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對本市市政建設確有重大貢獻者。
(二)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經本府採納辦理,有重大具體績效者。
(三)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五)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堪社會表率者。
應備文件:
若符合上述條件者,於每年4月至7月間,請向本市各區公所、機關學校團體推薦,推薦報名表格可就近向本市各區公所民政課索取,或從本府民政局網頁檔案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事蹟表,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民政局宗教禮俗科(電話:1999轉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