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 1.本人或戶長。 2.未成年人以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二、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定居證(參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3.初設戶籍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詳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須核對本人人貌,未滿14歲者得免請領國民身分證。 4.父母一方辦理時,須另檢附他方之同意書或授權書(國外作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大陸地區作成應經海基會驗證)。 5.如係另立一戶,請檢附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參見遷入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