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遺失時,辦理掛失的方式?身分證已辦理掛失,之後若是找到身分證,可否取消掛失手續?
一、掛失身分證方式 (一)電話 1、上班時間請撥打任一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通訊錄)辦理;非上班時間辦理國民身分證掛 失,請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並請留下電話號碼,以利戶政事務所於次一上班日再次聯 繫確認身分,如於掛失後尋獲,請同時告知俾及時撤銷掛失。 2、為維護民眾權益,掛失服務於上班時間及非上班時間均可受理;撤銷掛失服務請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辦理。 3、如民眾在國外請撥打:886(國碼)-2(區碼)-7750-5096(落地碼)。 (二)網路 1、持有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掛失暨 撤銷掛失申請作業(自然人憑證)」辦理(24小時服務)。 2、未持有自然人憑證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 業(免自然人憑證)」辦理(24小時服務)。 (三)臨櫃 由本人持憑身分證明文件,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及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 二、申請身國民身分證掛失後,只要還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領申請者,在找到身分證後,可以依上列方式撤銷掛失,但如果已經完成國民身分證補領申請手續,則無法再辦理撤銷掛失,若找到舊證,請送交戶政事務所註銷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