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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時,辦理掛失的方式?身分證已辦理掛失,之後若是找到身分證,可否取消掛失手續?

一、掛失身分證方式:
(一)上班時間本人親自或以電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非上班時間申請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請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即可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註記服務,且於次一上班日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致電確認,協助當事人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掛失身分證。

(三)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www.ris.gov.tw) 申請:

  1. 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方式申請掛失或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2
  2. 以免用自然人憑證方式申請掛失或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3

二 、受理國民身分證補領申請,戶政事務所應先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並登錄網站,所以,遺失國民身分證也辦理掛失,只要還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領申請者,在找到身分證後,可以向戶政事務所取消掛失,但是,如果已經完成國民身分證補領申請手續,舊證找到後,必須送交戶政事務所註銷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