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3月17日至111年11月24日期間出生之新生兒:
- 第1名發給申請人2萬元,第2名發給2萬5,000元,第3名以後每一名發給3萬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1名及第2名子女,可領取4萬5,000元(2萬元+2萬5,000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2名及第3名子女,可領取5萬5千元(2萬元5,000+3萬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3名及第4名子女,可領取6萬元(3萬元+3萬元)。
(二)111年12月25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
- 第1名發給申請人4萬元,第2名發給4萬5,000元,第3名以後每一名發給5萬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1名及第2名子女,可領取8萬5,000元(4萬元+4萬5,000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2名及第3名子女,可領取9萬5千元(4萬元5,000+5萬元)。
- 若雙胞胎係同一父或母的第3名及第4名子女,可領取10萬元(5萬元+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