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專案小組第9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自109年起,每年1月及7月底前「公告本府『前半年』新民照顧服務措施辦理情形彙整表」之PDF檔於官網。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