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弘揚孝道,藉以敦風勵俗,增進社會祥和及表彰孝心孝行楷模,特舉辦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選拔標準為孝行事蹟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能長期實踐,足為他人表率、社會楷模者:(一)謹身節用,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二)克盡孝道,樂觀曠達,協助長照高風險失能家屬,重新恢復生活能力;(三)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孝道精神之特殊事蹟,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本市108年度獲得孝行楷模名單如下: (一)臺北市大安區 蘇以恩先生 蘇以恩同學為高中生,自小和母親二人相依為命。蘇同學與母親感情深厚,時常與母親分享學校生活,國三時蘇母罹患乳癌並出現心臟無力情形,身體孱弱需長期臥床。遭此不幸,蘇同學毫無怨言,盡心竭力地陪伴母親,並研究營養料理和腳底按摩,勇於承擔照護的責任。同時也勤加於校園打工,積極參加校園公共事務。其積極樂觀的態度,遭遇諸多困境仍勇往直前,精神發人深省,足為他人之表率。 (二)臺北市信義區 林宏駿先生 林宏駿先生6歲時遭逢喪父之變,自小由母親拉拔成人,二人相依為命,與母感情篤厚。大二這年林母確診罹患乳癌,林先生遂每天在醫院與校園間來回奔波。而後發現母親罹患口腔癌,林先生為全心照顧母親推辭了外派升遷的機會,時常把握工作閒暇及母親體力尚佳的時機,帶母親出外散心。每天仔細地清創膿瘍,全不假他人之手。其用心與付出難以言語,讓人為之動容,實值得社會讚揚及仿效之。 (三)臺北市北投區 陳均銘先生 陳均銘先生因父親腦瘤手術的後遺症導致癱瘓後,17歲的他便開始承擔照顧父親的責任,也半工半讀完成學業。19年來為照顧一家老小努力工作,從未因為家中情況而有所怨尤。身兼數職又從事高體力工作,然陳先生不以為苦,反是樂觀積極。不論工作再忙碌,仍然定時前往醫院照顧父親,為他擦身清潔、按摩預防父親肌肉萎縮等,照顧父親數十年如一日。其孝心令人感佩,堪為孝行表率。 (四)臺北市大安區 孫旭先生 孫旭先生出身清寒,母親患有失智、心血管等疾病,孫先生時常一星期三次偕同母親進出醫院,因居住在半山腰的老舊眷舍,階梯又窄又陡,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需耗費極大的心神就醫往返。為照顧母親,他辭掉工作,在他用心照料下,母親總是衣容整潔、面色紅潤。凡一口水一塊餅,他都先打理好母親後再考慮自己,對母親無微不至的貼心舉動和無怨無悔的態度,情真意切,感人深省,足為他人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