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自治行政科 發稿日期:103年8月25日聯 絡 人:鄭朝元科長 聯絡電話:2725-6228
有關擔任里長究竟能享有多少「福利」,屢屢引起民眾好奇。近日外界流傳「選里長較實在?」內容列載留言者個人認知里長所領受的項目金額,惟大部分內容均與事實不符。實際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自89年公布施行後,里長得支領之費用已走向法制化,而里辦公處各項經費均亦有明確法令規範,非里長可任意運用。由於坊間流言與事實有極大落差,故將本市里長個人福利、里辦公處受領各項經費實際情形予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