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戶籍行政科
發稿日期:108年4月23日
聯 絡 人:科長 曾書瑤
聯絡電話:02-27256245
108年5月24日是臺北市政府為貫徹「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理念,向司法院提出「同性得否結婚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第748號解釋的兩周年紀念。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明確指出有關機關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倘逾期未完成法制化,相同性別2人得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依解釋意旨,同性伴侶在108年5月24日即可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現行中央尚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惟為因應524同性婚姻合法化登記首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就地方政府權責已準備就緒,並特別訂定各區戶政事務所同婚作業機制因應,讓期盼在當日成婚的同性新人朋友能完成登記: - 524服務時間自上午8時30分至夜間8時止,凡在服務時間內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者,北市戶所將全數完成受理登記,並核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 當事人設籍於外縣市者,如於夜間延長上班時間(即下午5時30分至8時)始到戶所申請,如該設籍之外縣市戶所未提供夜間服務並已關機者,因戶政電腦無法連線,則以「先行收件」方式辦理,並於辦理完畢後主動聯繫。
- 自即日起開始受理電話及現場預約524同婚登記,北市各戶所已妥善規劃人力因應並準備就緒。
臺北市一直以來積極營造臺北市友善同志環境,為達成尊重多元及性別平等之城市願景不斷努力。524同婚登記首日,北市戶所也會竭盡全力配合辦理,另同婚登記作業規範涉及中央內政部權責,本市亦將於內政部制定公布後,儘速完成北市戶政同仁教育訓練並熟悉登記作業。
另外,524當日歡迎決定攜手共度一生的新人朋友們一起在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一同留下幸福、美好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