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通過AA2.1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手機掃描QR Code,可取得此頁連結。

/001/Upload/334/relpic/-1/334/458fffa1-09a6-4fda-8143-f3a2f1e23906.jpg

若想申請傑出市民,應要如何申請?應備文件為何?

本市傑出市民申請方式:

歡迎各行各業人士踴躍推薦,只要是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可以經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本市傑出市民遴選:

(一)發明或著作,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對本市市政建設確有重大貢獻者。

(二)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經本府採納辦理,有重大具體績效者。

(三)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五)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堪社會表率者。

應備文件:

若符合上述條件者,於每年4月至7月間,請向本市各區公所、機關學校團體推薦,推薦報名表格可就近向本市各區公所民政課索取,或從本府民政局網頁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事蹟表,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民政局宗教禮俗科(電話:1999轉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