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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民生社區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111年度第1期技藝研習班及使用教室、體育館及集會堂因應疫情無法如期使用退費申請。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

一、技藝班部分,倘老師確診、隔離致無法提供課程服務,學員每位每堂退67元,考量疫情,請於當期課程結束後再赴該中心1樓服務站辦理退費。
二、申請教室、體育館及集會堂之申請者,其因有確診或隔離而無法如期使用,須於使用日前電話告知該中心,其退費申請不受3天限制。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